关于报送“五五”普法自查报告的通知
各直管企业:
2010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为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和市普法办有关文件转给你司,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比照验收参考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总结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做法与经验,在5月14日前向我局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和电子文本。
附件:
2、《关于印发〈深圳市“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五五普法验收.tif
(国务院国资委)五五普法验收.tif(联系人:赖高宇,联系电话:83883325,邮 箱:lgy@szgzw.gov.cn)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