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企业章程修订事项审核工作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 直管企业章程修订事项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各企业章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条 件】: 符合相关条件并按要求提交股东(大)会议案或企业章程修订请示及相关材料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直管企业股东(大)会议案或企业章程修订请示;
2.直管企业董事会(或决策层)相关决议文件;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申请受理机关】:市国资委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关】: 直管企业股东(大)会(含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755-83883072
【事项程序】:
1.直管企业董事会(或决策层)对章程修订事项作出决议;
2.直管企业提交股东(大)会议案或章程修订请示及相关材料;
3.业务处室审核章程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时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与直管企业沟通,提出办理意见;
4.委领导或主任办公会审定;
5.市国资委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股东权利。
【时 限】: 自资料收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回复
【法律效力】: 经直管企业股东(大)会(含市国资委)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请表格】:本事项无办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