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 国家情况
- 广东省情况
- 深圳市情况
- 市国资委落实情况
2017年11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管[2017]187号),提出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不断增强偿债能力,逐步完善风险识别与防范机制,促进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逐步回归合理水平,确保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总体稳中有降。同时提出加快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充分利用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等平台扩大资金集中范围,用三年时间将资金集中度提升至80%以上,多数企业达到90%以上。严控占用资金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水平低,且大幅增加企业债务负担或表外债务风险的项目投资。加快盘活预收账款等形成的沉淀资金。
2018年1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肖亚庆主任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加大资金集中管控力度,利用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海外资金平台等加快内部资金融通,2018年中央企业资金集中度要力争提高到80%。
2017年2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负债率降至65%以下。
2017年12月29日,广东省国资委下发的《广东省省属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粤国资财务[2017]11号)针对控制债务风险提出省属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降低至65%以下,合理控制省属企业整体债务规模的总体目标。提出加强财务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管控,提高企业账户和资金归集率。密切关注利率和外汇市场走势,防范和控制利率和汇率风险。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做好存货和应收款项“两金”压降工作。
2018年1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4号)明确提出禁止高于行业负债率警戒线的企业开展推高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项目,督促各地级以上市落实加强资产负债率管理工作,确保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下。
市委市政府对市属国企加强资金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2017年10月11日,陈如桂市长作出了“调研现行财政资金(包括预算部门)存放、管理、收益、安全、决策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公开、透明、更有效益且安全规范的管理建议方案”重要指示。
2017年10月9日,市政府第25次党组会议要求市国资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有企业资金资产管理,同时提出搭建国有企业资金资产管理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资产监管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统筹管理。
2017年10月30日 ,第六届九十七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市国资委抓紧搭建国有企业资金资产管理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资产监管体系,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增加资金收益。
2017年10月16日,市国资委及时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有关要求,向市政府报送了建设市属国企资金资产监管平台工作计划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市国资委全面总结分析25户直管企业资金管理情况,向市领导报送了2017上半年市属国企资金管理情况报告。11月23日,陈如桂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国资委汇报市属国企资金管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获得市长高度肯定。
2018年1月5日,市国资委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平台建设目标,抓紧推进国企资金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向市政府报送了搭建市属国企资金资产监管平台工作进展报告。
2018年2月9日,市国资委向如桂市长、庆生常务副市长报送了2017年市属国企资金管理总结报告。陈如桂市长批示:“过去一年,市国资委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抓改革、重监管、防风险、求发展,推动国资国企创新发展有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希望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再创佳绩!”